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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强制执行与未履行的区别?

2022-09-24 21: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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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9-24 回复

专业分析:

离婚案件判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以对方拒不将子女交由其抚养为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是否能受理,各地做法不一。部分法院认为,子女抚养权属于人身性质,本身不具备执行的内容,对于该部分的执行申请法院应当不予受理;而另一部分法院认为,此类案件实际上是要求被申请人履行交出子女的义务,执行的标的为行为,故该类案件属于法院执行的受案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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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强制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则是使相对人的人身与财产保持一定的状态,从而预防、制止或者控制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或危险状态。另外二者前提不同、动因不同、实施主体不同、结果不同。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孩子的抚养权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需要满足如下条件:1.法院已经根据夫妻双方各自的情况进行调查后,已经出具了有关抚养权的判决书的,那么夫妻双方两个人就要按照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履行各自的责任,否则法院有权按照判决书针对抚养权的各种问题进行强制执行,从而解决问题2.有关抚养权的强制执行,针对的是夫妻双方存在不服判决从而拒绝支付抚养费,财产的分配,又或者是对孩子的探视等各种实际性的矛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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