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如何交存公积金? 按有关文件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和 企业单位(包括全民、集体、民办、私营、股份制企业以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固 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以及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必须建立住房公积金。” 办理交存公积金的有关程序 1.初次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可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或附近的建设银行支行开户,领取“住房公积金登记表”及“住房公积金汇交清册”。 2.在“清册”中写明单位人员情况、工资情况,连同“住房公积金登记表” 交回开户处。 3.如何计算交存公积金的额度呢?单位应首先计算出上年度职工的月平均 工资额度,1995年开始交存的不少于5%,然后逐年增加一个百分点,至2000年 达到10%。也就是说,1998年应交存公积金的比例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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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缴存规定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不含在以下单位工作的外籍员工。 1、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二、具体贷款额度为:一是不得超出个人还款能力即:借款人月缴存额/借款人公积缴存比例+借款人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借款人配偶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50%×12(月)×借款期限;二是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款的7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款的80%)。 三是借款人(含配偶)要具备偿还贷款本息后月均收入不低于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能力,申请公积金贷款还应满足月还款/月收入不大于50%。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流程是: 1、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要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申请;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的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3、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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