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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应该是谁以及纳税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2022-11-10 09: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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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10 回复

专业分析:

1.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居民纳税人),以及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个人(非居民纳税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居住1年以上5年以下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只就由中国境内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支付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居住超过5年的个人,从第六年起,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90日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为应税所得,具体包括:(1)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4)劳务报酬所得;(5)稿酬所得;(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8)财产租赁所得;(9)财产转让所得;(10)偶然所得;(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3.个人所得税的税基。个人所得税的税基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如下:(1)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根据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六次修正);(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纳税义务人按照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合同规定分得的经营利润和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按月减除费用2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4)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5)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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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税免征额是 50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 5000,个税按50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吴国公律师

广东集智求强律师事务所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前收入减去5000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属于年综合收入的,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是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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