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2013年1月1日实施的《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10级伤残的赔偿标准为:除了医疗费和停工留薪期外,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工伤人员本人工资(但不低于3896*6个月=23376元);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451*3个月=16353元;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451*3个月=16353元。 你已经领取的第一笔钱23376是符合规定的。现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第三笔、工伤基金支付第二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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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十级工伤计算赔偿,应该计算的款项有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还有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三者规定不同标准不同。伤残补助金依据法规定,按法定标准本人7个月工资计算。如果属于,本人主动解约的,或者合同恰巧到期的,还可以增添两项医疗就业补助。
上海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需要根据当事人工资计算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的,为7个月。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伤残的,分别为3个月。经工伤人员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足年限每减少1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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