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登记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在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书面申请登记离婚申请书时,同时提交下列证明:一、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户口证明;二、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三、双方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四、离婚协议书;五、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如果是现役军人申请登记离婚,须提交经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的同意决定和介绍信。如果是港澳同胞,应到原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如果婚姻登记机关找不到其档案,本人结婚证又丢失,可到办理结婚登记时居住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出具原在该地居住的户籍证明,并由双方当事人出具该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过结婚登记并经公证的声明书及内地亲友出具的保证书;六、申请登记离婚双方当事人的近期免冠照片各两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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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其我国离婚方式是包括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两种的情形的,其诉讼离婚需要的手续为:由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会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再进行开庭审理。根据庭审情况,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进行宣判。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对于协议离婚所需要的手续为:对于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情形,其夫妻双方应当签订离婚协议,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进行协商规定。然后其夫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在经过三十日离婚冷静期,双方没有反悔的情形,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给予其夫妻双方发放离婚证。
离婚需要带的证件和流程如下:双方共同签订离婚协议书,对财产和孩子抚养权进行分配,然后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具体资料: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2、双方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4、各提交两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5、在离婚登记现场由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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