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作为一种依申请行为而产生的行政监督,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才能提起行政复议。 第一,必须是因行政争议而提起复议。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同行政管理相对人发生的争议,这种争议只能发生在行政机关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过程中。 第二,有权提出复议申请的只能是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合法权益没有受到侵害的行政管理相对人,不能以申请人的名义提出复议申请,只能支持被侵权人提出申请,或受其委托作为代理人,以委托人的名义提出复议申请。 第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并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可以提起行政复议。这里的“认为”是一种主观判断,在客观上是否违法或不当,是否构成侵权,经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后才能确定。 第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只能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处理具体事件,对特定的人作出的单方行政行为,如:行政罚款、吊销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等。对抽象行政行为,即行政机关为从事行政管理而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还有行政机关的其他行为,不能申请复议,只能通过其他方式解决。
针对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应当符合哪些条件?行政机关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下列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 1、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2、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3、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4、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5、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6、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7、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符合行政复议申请撤回的条件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 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