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车辆在没有完成过户之前,到车管所的路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应该由原车主和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是,车辆虽然在手续没有完成过户,但是车辆的使用权和车辆的转让款已经完成了转移,受让方发生了交通事故,那么就应该由受让方按责承担赔偿责任。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连环购车情形下的责任承担 同一机动车被多次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都未办理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使用人对超出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之外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从以上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可知,车辆发生了交通事故的担责,与是否过户无关,只与使用人有关联。
针对汽车没过户出了交通事故找谁协理好?,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买车没过户,但已经交付给受让人的,出了交通事故,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原车主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不承担责任。
汽车卖了没有过户出事故算当时车辆实际控制人的。汽车所有权的转移在交付时发生效力,未经登记,只是缺少公示而不产生公信力,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汽车原所有权人即使没有过户,也不具有机动车的实质所有权,丧失了对机动车运行的支配能力。应当由当时车辆实际控制人承担相应责任。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