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那么我们就来了吧!

2023-05-03 02:21:19
推荐答案

甘肃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5-03 回复

专业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展开更多

针对那么我们就来了吧!,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借款人都有义务继续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偿还投资人人的出借本金和利息。否则投资人有权依据借款合同的约定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追究借款人的法律责任。公司相关负责人可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等),及时起诉要欠债人还钱。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有办法。 1、对方逃逸事,交警认定对方责任后,对方不肯赔偿,可以各法院起诉对方的。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5、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