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市嵩县户口迁出需要合理的理由,比如结婚、购房等,同时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购房合同等证件。《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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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户口迁入: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婚子女投靠父母;投靠配偶;符合准入条件的其他亲属(限于中心城市、县城区、建制镇建成区范围内)。公民申请投靠迁入,投靠人可到迁入地公安公安机关申报,并提交以下材料:投靠申请;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关于拆迁补偿的标准,不同的省市规定有所不同。但是有关补偿的项目是一致的,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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