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该公司前期将第一个商标与专利通过特许经营的方式发展了许多省代理市代理加盟店,请问这种方式合法、合理吗?

2019-12-02 09:48:07
推荐答案

何庆元律师

2019-12-02 回复

专业分析:

注册商标的好处   从国家法律上来说,注册商标可以保护自己的商标不受侵犯,不被他人使用,可以维护商品的信誉和形象。另外,注册了的商标不仅可以增强消费者的认同感,还可以增强企业自身维护品牌价值的信念,提升品牌形象,在国际市场上拓展市场。   正因为商标可以让如此多的消费者信任和信赖,所以企业拥有一个专属于自己的商标就显得尤其重要。除此之外,注册商标还有一系列的好处: 1.注册商标,表明了商品的独属性,在全国乃至世界,只有拥有这一商标的企业才可以使用,任何其他的企业不能擅自使用。这就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企业商标不受侵犯,保护了品牌的价值不受盗取。 2.注册商标,还可以形成一种独特的品牌形象,在任何地方,只要看到这样的商标。就能让消费者联想起这一产品,创造一定的市场认同感。 3.注册商标,可以以此为契机,进行国际贸易,拥有一定的国际认同,进而形成一定的国际地位。 4.注册商标之后,如果以后不再使用这一商标,可以转让,可以抵押。

展开更多

针对该公司前期将第一个商标与专利通过特许经营的方式发展了许多省代理市代理加盟店,请问这种方式合法、合理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一)特许经营是特许经营权的授予使用,代理商是以产品或者服务作为核心前者从事商业行为,后者可以随意设立于变化。 (二)特许经营权是指特许人拥有或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注册也拯、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权利。在特许经营权中,品牌和技术是核心,品牌一般表现为特许人拥有或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注册商标、商号、企业标志等;技术包括特许人授予被特许人使用的专有技术、管理技术等。 (三)特许经营是以特许经营权的授予使用作为特许人的经营核心,而代理商则是以产品或者服务作为核心: (四)特许经营行为是在统一与成熟的模式下从事商业行为,而代理经销的经营形式可以随意设立与变化; (五)特许人需要对被特许人提供持续的指导与支持,而代理商靠自身的渠道占领市场。 (六)法律关系不同。特许经营中特许人(总部)和被特许人(加盟店)之间的关系是合同关系,双方通过订立特许经营合同建亚起关系,并通过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直营连锁中总部与分店之间的关系则山内部管理制度进行调整。 (七)管理模式不同。特许经营的核心是特许经营权的转计,特许人(总部)是转让方,被特许人(加店)是接受方,特许经营体系是通过特许人与被特许人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形成的。各个加盟店的人事和财务关系相互独立,特许人无权进行干涉。而在直营连锁中,总部对各分店拥有所有权,对分店经营中的各项具体事务均有决定权,分店负责人作为总部的一名雇员,完全按总部意志行事。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原则上说是不可以的,要开加盟店商标就要许可给别人用,没有注册成功的商标是不可以办理许可备案的。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