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夫妻在分居期间一方有债务另一方有权不偿还的问题:只要法院没有判决离婚生效,那么各自所有的债权和债务都属于夫妻共有。法院现在实行的是谁提告谁举证的原则,那么你可以提供分居证明,这个证明由街道或居委会开具,农村的由村委会开具,用来证明你们开始分居的时间。因为不是你说你们三年没有同居了就算数的。必须提供书面证明,加上离婚提告一起,这样这三年内发生的债权和债务就与你无关。但是三年前同居时间内产生的债务你还是得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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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期间的债务的偿还:如夫妻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该笔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家庭生活或者生产经营就不可以认定为共同债务,其无需对对方在分居期间所欠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反之,该笔债务用于夫妻家庭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夫妻双方对此就都有偿还责任。
一般来说不可以,但是如果在借款期限届满之前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以及借款合同有约定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前还款的其他情形,债权人可以起诉。如果借条上的借款期限未到期,原则上债权人只能等待债务人承诺的还款期限到期后起诉。但是,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在借条到期前,发现债务人已经在转移财产、隐匿财产,甚至还有些债务人与债权人沟通时,表示“还钱你是指望不上我了”“我现在肯定没钱还你了”等等,那么如果再让债权人等到到期后起诉,明显对债权人不利,在发现债务人开始转移财产时,法律就应当赋予债权人立即采取措施去制止的权利。如果债务人多次表示无法偿还借款,那么再让债权人等到借条到期那天去起诉,也没有任何意义。所以,我国法律允许债务没有到期时,提前起诉要求对方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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