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案件描述的情况不清,大致以为是指一审判决作出,但二审结果还没有出来,如果是这样,建议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作出之前,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对方当事人向申请一方当事人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其他财物,或者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付诸执行的一种程序。申请先予执行有几个条件:1、案件类型: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2、事实条件:第一百零七条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针对一审法院判决书没有出来,二审法院判决还会执行吗,有哪些法律条件,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一般情况下二审法院的判决书不会给一审法院。如果一审判决后,一方不服的,提起上诉后,一审法院应该将一审卷宗材料连同上诉状全部移交给二审法院的。二审判决后,卷宗材料会退还给一审法院保存,法院的案卷走的是机要。
如果仅是对刑事处罚不服的上诉案,或者是单纯的民事纠纷,一般都是会当庭宣判的。但若是其中还涉及到民事赔偿纠纷的,如果当庭能达成调解的也可以当庭就刑事案宣判。对于民事赔偿不能达成调解需要判决的,则往往会另行宣判,而本来可以当庭宣判的刑事判决也会因此不当庭宣判。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