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的,属于交通肇事罪的情节加重犯。所谓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需要指出的是,构成该情节加重犯,首先要求行为人的肇事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否则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只能作为定罪情节在确定其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时加以考虑;其次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已经发生交通肇事行为,如果对肇事不具有明知的,自然也不可能产生逃避法律追究的动机,也就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再次,对于虽然履行了对被害人的抢救义务,但是逃避责任查清认定的行为,仍然构成交通肇事逃逸。最后,所谓交通肇事逃逸主要是指自现场逃离,但也可以将被害人送往医院后逃离,甚至在现场躲藏的情形。 二、交通肇事逃逸有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针对与一辆两轮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我离开后两轮电动车车主报交警,说我造事逃逸,这件事情怎么处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首先要报警,交警队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责任。然后要看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如何划分责任的,一般分全责,主要责任、对等责任。建议先等待交警队出局事故责任认定书,然后要求肇事一方的保险公司先支付相关费用,出院后可以就这部分现起诉,待伤者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可以要求其他的赔偿。
由交警部门划分事故责任,,双方根据责任划分进行民事赔偿。对于无证驾驶及驾驶无牌照车辆的行为,交警部门会进行行政处罚。 按道理非机动车驾驶员是无责任方,但是按交警最通常的做法,非机动车驾驶员如果受伤(无论轻重),警方会判机动车驾驶员负有3050的责任(甚至是全责),原因是机动车一般都有交强险,可对伤者进行2千至1万的医疗赔偿,死亡最高赔12万,再加上机动车还有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两项相加足够对者作出的赔偿了,所以警方几乎都会站在非机动车是弱势的立场,减少伤者的损失,劝接受次责或者全责,然后按"不注意路面交通情况,危险驾驶"的名义,扣3分罚100元(除此之外,可能还需要支付一定的伤者就医的交通费,之后应该不会再有其他损失了),另外,警察会跟说如果的车有损失的话也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的相对应的赔偿,最终劝接受次责或全者。 不过,要是接受这样的处理,表面上没有吃亏,还落了个免费修车,但背后会有个巨大的风险等者,就是伤者在就医后,可能会以没有完全康复等等的理由,反过来要求对他进行进一步赔偿的要求,例如反复就医、高标准就医、高标准误工赔偿等,这都是保险公司不可能支付的,只能由有责方自己承担的,说白了这就是倒打一耙。 个人建议,首先一定要让来处警的警察站在这一方,其次一定坚持电动车全责的判罚,哪怕是对方赔不起修车费用,令愿自己花钱修都可以,绝不接受自己是有责方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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