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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不动产应有哪些

2023-02-11 14: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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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2-11 回复

专业分析:

不属于当事人的不动产:农村宅基地只有土地使用权证,所有权属于集体,当事人只有使用权。不动产的范围:国务院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明年3月1日起执行。其中明确规定不动产权利登记范围:(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宅基地使用权;(七)海域使用权;(八)地役权;(九)抵押权;(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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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宅基地属于不动产,但农民只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1、我们国家的土地只分两种:一则是国家所有的土地则是集体所有的土地。 2、农村宅基地:应该是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虽然在现实当中,农村宅基地似乎是归村民所有。但法律的规定是:宅基地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而且一般是按照一户一地原则,如果子女结婚或者是落户村集体组织,确实需要的,可以申请宅基地来建造房屋。 3、不过现在我们国家的宅基地,特别是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在性质上似乎有所改变。很多宅基地都建造楼房出租,或者偷偷拿来买卖。而且很多非村集体组织成员都有多块宅基地或者本村集体组织成员有多块宅基地。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农村批宅基地一般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2、属于自然灾害,宅基地灭失或者因结婚分户的原因,缺少宅基地等情形。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至第三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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