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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离婚后要再娶,但是那个女的不想让我爸把新的房子写我的名字。她和她的孩子以后不会分到房子?

2019-12-25 08: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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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9-12-25 回复

专业分析: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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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爸爸离婚后要再娶,但是那个女的不想让我爸把新的房子写我的名字。她和她的孩子以后不会分到房子?,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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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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