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中止诉讼。人民法院应及时通知继承人作为当事人承担诉讼,被继承人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对承担诉讼的继承人有效。关于诉讼中止与终止的不同规定,可参照民事诉讼法如下条款:第一百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第一百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针对通过诉讼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需要下列材料:起诉状和起诉状副本;各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推选代表人的文件或者任命书;以及代表人和其他当事人依法收集的证据材料,例如书证、物证等。
1、诉讼代表人是众多当事人一方推选产生的; 2、诉讼代表人只是当事人中的一员,因此不具有律师资格; 3、诉讼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承认对方当事人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当事人的同意。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