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吕某梅,当过经济法学博士生导师、湖北高院副院长、国企高管,现任湖北经济学院院长,她始终站在我国环境保护法制研究的前沿,是我国知名的环保法专家。《法制日报》记者今天对她进行了专访。 吕某梅开门见山地说,2007年11月20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的环境保护审判庭,及其下辖的清镇市人民法院设立的环境保护法庭,是我国首家设立的专业环保审判庭和环保审判法庭。2008年无锡中院专门成立环保审判庭;江苏省好几个地方在民庭里设立环境保护合议庭;昆明中院设立环保审判庭,云南省发布文件,把公益诉讼纳入审判范围。 “各地情况五花八门,但毕竟多年的呼吁终于有了结果,而且有了第一例,环境保护的司法大门打开了。但是,接下来面临的问题还很多,社会各界需要理念上的认识,相关的规则仍需要做大量研究后陆续出台。”吕某梅说。 她历时3年,到各个省调研,去美国考察,今年向全国人大提交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资源保护的建议和建议国家立法机关启动环境损害赔偿法制定工作的议案。
针对为什么环境保护问题会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环境保护法》的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