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合同一般具备哪些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建设单位、《房屋拆迁许可证》批准文号; (2)合同标的,即被拆除的房屋。在合同中应注明房屋的坐落、结构、用途、建筑、使用、居住面积、产权人;居住正式户口的人的自然情况; (3)补偿形式; (4)安置地点及安置房标准; (5)拆迁安置房屋产权的现状,安置房产权登记的申办责任; (6)房屋拆迁补助金额; (7)被拆迁房屋补偿形式、标准、地点、结构、折算、结算等; (8)腾交房时间; (9)违章建筑和附属设施的处理; (10)拆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及过渡费; (11)违约责任; (12)特殊情况下安置逾期的处理; (13)解决争议的办法; (14)合同生效条件; (15)签约文本数及签约时间等。拆迁合同订立后可以向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并送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拆除依法代管的房屋,代管人是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拆迁协议必须由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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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合同许可包括的特殊条款: 1、鉴于条款; 2、授权条款; 3、价格条款; 4、质量监督条款; 5、使用范围条款; 6、合同期限条款; 7、合同备案条款。
专利许可合同的特殊条款包括: 1、专利说明条款;因为专利具有较强的专业性,专利许可合同应当写明专利的信息; 2、专利许可方式条款; 3、专利有效保持条款; 4、侵权处理条款。 根据《专利权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的规定处理使用费问题。付给使用费的,其数额由双方协商;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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