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有: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及法律文书生效证明一份。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原件一份;行政机关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原件一份;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针对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哪些证件,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提供下列文件和证件: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企业的营业执照;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的副本;申请人的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及其他应提交的文件。
申请强制执行指的是,对于生效的法律文书(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如果义务人在法律文书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完全履行债务的,权利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定条件是: 1、仲裁裁决书中的给付内容具有执行的效力。 2、义务人在履行期限内拒不履行。 3、必须由当事人提出执行的申请,法院才能开始执行程序。 4、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2年之内申请。 5、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即应当向被申请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