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性年满22周岁,女性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领证所需材料:1、男女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复印最好到民政局复印,因为是有格式要求的) 2、3张大2寸免冠合照(可拍好带去,要红色背景的哦;也可以到民政局即拍即取)3、少许现金。(结婚证工本费9元、证件复印、拍照等费用需要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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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涉外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前往内地居民住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申请婚姻登记的双方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双方符合法定结婚年龄;2、双方自愿登记结婚;3、双方现均无配偶;4、双方不存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只有满足以上条件,婚姻登记机关方准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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