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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无偿还能力什么意思

2023-08-09 13:5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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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8-09 回复

专业分析:

在合伙企业无偿债能力时,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清偿责任。如果某合伙人向合信企业提供了贷款,或有未提取属于他个人的工资和奖金,应先用这部分债权应以合伙人的个人财产偿付;若已无个人财产可以抵偿,这一损失由其他合伙人承担。这一程序在合伙人个人也遭受破产时,就有例外。在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的债权或未提取的工资或奖金应先偿付个人债务,而不是先去抵消合伙人资本账户的借方余额。 合伙企业清算程序可分以下四个步骤:(1)变卖企业资产;(2)确认清算损益、支付清算费用;(3)收回债权、清偿债务;(4)分配剩余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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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合伙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设立的组织体,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两种类型。普通合伙企业的所有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都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则包括普通和活着和有限合伙人,前者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后者则只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现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企业成立的基础在于合伙协议,合伙人签订合伙协议后登记后合伙企业即告成立。实践中,因为合伙企业有众人抬柴火焰高的功效,合伙各方发挥各自的资源、人脉等优势,形成了较高的合力,促进了合伙企业的发展。但是因为前期合伙协议没有约定清楚合伙事项,导致开心的合伙,伤心的散伙,很多合伙人散伙后连朋友都做不成了。在此孙律师建议大家在合伙前,一定要签订一个内容详细的合伙协议,先小人后君子。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合伙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者是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同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前提是合伙企业的主体必须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还有一些是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的,比如:上市公司、国有企业、公益性实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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