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对此有明确规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针对离婚时怎样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离婚时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方式有协议和诉讼两种。双方可以先协商解决,如果能协商一致,可以签订抚养权协议;如果协商不成,则需要到法院起诉,由法院进行审判。一般两周岁以下的由女方直接抚养,两周岁以上的以更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
可以通过下列几方面争取孩子抚养权: (一)自身优于对方的基本条件。 (二)自己父母优于对方父母的基本条件。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自己提供的生活环境更有利于孩子成长。 (四)多与孩子沟通,与孩子建立良好的关系。一般情况,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八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