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予以行政拘留,既是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一种处罚、教育,预防其再次违反治安管理,又可以对社会上的其他人起到警示作用,防止他人从事同样或者类似的违法行为。 一、行政拘留的起始时间。执行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行政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而不是以时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一日。例如,某人被行政拘留10日,于7月1日上午入拘留所执行,则应当在7月11日上午出所。 二、行政拘留时间的计算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拘留的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日。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执行行政拘留的时间应当以日为单位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2条的规定,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了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该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这里的“采取强制措施”,主要是指公安机关所执行的继续盘问或者采取的行事强制措施如刑事拘留等。
针对拘留了5天可以改为拘留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拘留5天不可以改成罚款,因为拘留和罚款是我国行政处罚的两个种类,不能替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如果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拘留5天不可以改成罚款,如果有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七十周岁以上、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等情形不会执行拘留。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