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其次,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 第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及其婚姻登记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为不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 (二)玩忽职守造成婚姻登记档案损失的; (三)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补发结婚证、离婚证超过收费标准收取费用的。 违反前款第(三)项规定收取的费用,应当退还当事人。
针对结婚证丢失补办需要哪些手续? ?,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离婚证遗失补办需要的手续:带齐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
结婚证丢了,要补办的手续:当事人到民政局提出补办结婚证的申请;民政局查验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符合办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民政局发放新的结婚证。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