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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离婚了还不让带孩子怎么去法院起诉

2023-07-08 11: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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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7-08 回复

专业分析:

探视权是法定权利,一方有权要求探视孩子,若对方阻拦,一方可以起诉要求明确探视的时间及方式。该探望方式应合理,若对方再阻拦,法院会警告或拘留他。 探视权的行使应建立在以孩子的利益第一位的原因,建议双方协商处理好。 但一方不能以对方不给探视为由,就不支付抚养费。 若双方约定好,是有法律效力的。但若抚养一方以后经济不好或子女花费增加。可以起诉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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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可以的,《民法典》第1086条第1款规定: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由此可见,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遵循一定的方式和时间,探望子女的权利。 探视权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权。 也是有子女的父或母,基于夫妻离婚而产生的一种身份权。 它是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 《民法典》第1086条第2款规定: “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为此探视权的行使有了可靠的法律程序保证。 解决了未修改前探视权行使无法定程序作保证的空白,对司法工作者解决此类纠纷和当事人行使探视权均提供了法律依据。 当事人经民政部门协议的探视权行使或经法院调解或判决的探视权行使,父或母任何一方不得设置执行障碍,不得拒绝一方行使权利,任何一方侵犯对方权利,都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一旦其权利受到侵犯,对方都有独立的民事请求权和申请执行权。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理解与适用》规定,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或母亲有探视子女的权利。 因行使探望权而发生民事争议称为探望权纠纷。 因探望权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您遇到另一方不让探视的情况,是可以以对方为被告向被告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探望权纠纷的诉讼的。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带孩子进入法院的,只有涉及孩子抚养权和监护权时,8岁以上的孩子可以带去,8岁以下的孩子可以不带去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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