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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转让中买卖无效的情形包括哪些?

2022-07-29 15: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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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7-29 回复

专业分析:

房屋转让和买卖异同: 房地产买卖只是房地产转让的一种形式,两者是不同的。除了房地产买卖以外,还有很多其他方式可以产生房地产转让的效果。房地产买卖中,买受人必须向出卖人支付而且只能支付货币作为房地产的对价,而在商品房转让中,买受人可以通过赠予获得房地产,而不用支付任何对价,还可以将它作价入股,抵偿债务,这些都可以发生房地产权属的转移。 房地产转让以下情形无效: 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的。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中规定了房地产转让的主要程序:包括签订合同,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后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最后核发过户单。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凭过户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此外,还应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不按上述规定程序办理的,其房地产转让或变更一律无效。转让和买卖最大的区别恐怕还在范围上,转让的概念应该范围更大些,另,最重要的区别可能会在是否必然支付对价上面,买卖必然要支付相应的对价,而转让却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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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时不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一方是被欺诈或胁迫的方式签订的合同视为无效;国家的利益神圣不可侵犯,如果以偷税漏税为目的签订阴阳合同,那么合同也应被认定无效;无购房资格者违反国家规定购买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用房的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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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导致合同无效的法定事由主要有下列几项: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国家利益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那必然是无效的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恶意串通的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非法串通在一起,共同订立某种合同,造成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的损害。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是指当事人实施的行为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在内容和目的上是非法的,这种行为又称为隐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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