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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离婚女方不要孩子可以办理抚养权吗

2022-10-17 17:4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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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0-17 回复

专业分析:

作为女方,以下情形争取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 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从而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 第二、十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的,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因此,如果孩子已经十周岁或者更大一些,要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必须得到孩子的认同,让孩子更愿意跟母亲一起生活。当然让孩子作这样非此即彼的选择未免有些残酷的。 第三、对于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孩子,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优先考虑的情形如下: 1、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4、在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如,有家庭暴力、有证据证明的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6、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7、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另外,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但是具体操作一定要科学合理,必须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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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是否可以要孩子的抚养权,由实际情况决定。毕竟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例如:孩子年龄,双方的收入、工作、个人品德等。如果双方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抚养权的,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前,也会按照维护孩子的最大利益、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作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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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及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具有法定抚养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的,离婚后男方不支付抚养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按照离婚协议约定内容,支付抚养费用。法院审理判决后若仍拒绝支付的,可以持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双方是诉讼离婚的,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依据已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督促,仍拒绝履行义务的,法院会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比如冻结账户、直接划拨存款、拍卖变卖财产等。情节严重的,法院会予以罚款、拘留若造成严重后果的,会涉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遗弃罪等,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索要抚养费时,如果每月都提起诉讼,难免耗费人力物力。可以选择经过一段时间后,一并提起诉讼,但注意不要超过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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