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共有人之间的产权和普通买卖双方一样转让、只是转让的是部分份额,如下: 1、买卖双方商议好房价(份额)签好合同后需要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买卖合同(份额)、过户确权审批表到房管部门网签后,到房管部门测绘公司申请测绘,出具新的测绘图; 2、双方带着(1)所述材料,到房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委托的评估公司申请评估;评估公司受理后按评估程序对所委托评估房屋出具评估报告,缴纳评估费。 3、双方带着(2)所述材料,到税务部门根据转让份额申请缴纳契税;税务部门受理后认真审核,出具契税单,缴纳契税;申请缴纳(或减免)营业税、个税,税务部门受理后认真审核,符合规定的出具纳税单(免税单); 4、双方带着(3)项材料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管部门审批核准后,缴费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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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产权人之间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作重大变更的,共同共有的需经全体共有人同意才能转让;如果是按份共有,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可以将自己份额转让。
房屋转让的方式包括买卖、赠与以及其他合法方式。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四十一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第四十二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四十三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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