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复查鉴定和再次鉴定的区别请见如下规定: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申请再次鉴定,除提供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原件和复印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十七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申请再次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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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基于债的关系而产生的、请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在公权力不法侵害私权利的情况下,民事主体可以依据私权所产生的请求权,主动要求公权力机关纠正不法行为,如果不能实现,将进一步提起诉讼。
诉是民事争议发生时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关于解决争议的请求。诉具有以下特点: (一)诉的主体是当事人。没有当事人,诉无从提起,因此诉的主体只能是双方当事人。 (二)诉的内容是当事人请求法院解决的民事权益争议。当事人提起诉的目的是要求法院对自己受到侵犯的民事权益进行保护,因而,民事权益争议就成为诉的内容。 (三)诉是当事人对法院的请求。诉是当事人请求法院对民事争议进行审理和裁判的行为,而并不是针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诉讼请求是向法院提出的,要求法院予以判决的具体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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