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您的咨询回答如下: 在省内异地住院时,省内异地安置人员需持《医疗保险证》、省内异地转诊的参保人员需持《医疗保险证》和《备案表》及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的《入院通知单》,到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进行登记、身份确认后办理住院手续;按规定交纳住院押金,患者出院时到医保科办理出院手续。 已住院异地转诊的情况是,需持由安置地定点医疗机构填写《备案表》,经安置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办理异地转诊手续。其他参保人员异地转诊的,需持《医疗保险证》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诊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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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医保卡异地能用,现在国家已经大力推进异地就医结算,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可以持医保卡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异地住院报销办理流程如下: 1、根据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参保人在异地就医必须先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和备案。(急诊患者在外地发病需及时到医院住院治疗的,在住院后的3天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申报备案),其中,参保人所花费的医药费用必须先由个人全额垫付。 2、出院后1个月内,参保人可以凭身份证、户口簿、居民医保卡、出院证明、医药费发票及医院费用明细总清单、异地居住证明或暂住证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3、就医人员住院时必须向参保地的医保中心申报备案,如果参保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报备手续,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机构可以不予报销。在异地报销时,必须先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和备案,所花费的医疗费用应有个人先行垫付。出院后准备报销的一些证明材料到参保人户籍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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