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孩生育新政策正式实施后,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无需再申领准生证。 国家卫计委早已明确:全面实施两孩生育新政策后,“取消二孩审批,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也就是说,一对夫妻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不再发放准生证。 你所说的这个情况,其实就是医院方的不懂。所谓的二胎证,就是准生证,因为只有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在两孩生育新政策实施前才由计生部门签发准生证。
针对二胎生育证明如何办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一、二胎生育证明办理条件 1.属于生育登记对象; 2.生育子女属于计划内生育。 二、二胎生育证明办理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户口本(户籍证明)和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家庭近期2寸合影照片3张、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育证明。 2.父母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独生子女父母婚育情况证明》。 3.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的,另外还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协议书。 4.属于被收养的唯一子女,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子女证》或合法收养证明; 5.曾有兄弟姐妹但均于未生育子女前死亡的,由注销户籍的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并提供其母亲户籍地(信息管理地)所在单位(村、居)出具的死亡子女未生育子女的证明。其兄弟姐妹死亡前未落户的应提供乡、村两级确认的证明。 三、二胎生育证明办理流程 1.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领取《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如实填写表格中规定的全部栏目,签上姓名,贴一张女方一寸免冠照片,并将申请表送双方所在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送其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核实并盖章。 2.凭结婚证,户口簿和双方所在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审查。 3.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经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后,对申请人的情况和是否张榜公布进行核实,再报送县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县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审批决定。 4.对双方都是农民的夫妻的再生一胎申请,经县级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同意由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审批的,由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审批发放。
应该在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办理。计划生育证明,具体是指由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出具的,适用于晋职、晋级、调配干部、招工招干、上户口、随迁、评先、入党、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候选人的证明材料,现阶段,国家政策放宽,育龄妇女第一胎,基本不用到当地计生部门开具计生证明。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