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公安局《关于解决当前我市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三、放宽解决夫妻分居问题的户口政策,逐步解决夫妻分居户口问题。夫妻分居一方要求到我市城区投靠配偶,投靠方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上或结婚10年以上,并在我市城区暂住5年以上(以暂住登记为准),且家庭有合法固定住所、有稳定的收入、人均生活费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上;夫妻分居一方要求到我市郊区县城镇投靠配偶,投靠方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上或者结婚5年以上,并在我市城镇暂住3年以上(以暂住登记为准)。同时,对虽没达到以上条件,但确实患有重症、绝症疾病,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按有关政策解决在我市落户问题。因此,夫妻分居一方要求到武汉市投靠配偶的,按以上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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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先要去迁入地恩施的所属公安局领取一份《户口准迁审批表》如实填好; 2:写三份要求落户的书面申请送给迁入地恩施所属的村(居)委会,派出所,公安局,如果是在农村的话还得多写一份送给村民小组,要他们逐一同意你的落户申请才行; 3:去迁入地恩施所属的公安局的办证大厅把你所有的材料送给办事人员查验,他们就会打印《户口准予迁入证》给你,《户口准予迁入证》共有三联,一联是公安局自己存档,一联是给迁出地的派出所,一联是给迁入地派出所; 4:去户口迁出地黄冈所属派出所将户口迁出,就是一张打印好的包含了迁出人员所有的户口身份信息的《户口迁移证明》; 5:去户口迁入地的所属派出所上户,准备好两张免冠相片,上户时录入户口信息时要用。
外地户口迁入武汉落户条件:主城区:100平米以上,且总价50万以上的住房可落户(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和东西湖常青花园);远城区:90平米以上,且总价30万以上住房可落户(东西湖区、汉南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 需要注意: 1、购房面积及总价可累加。如:在江岸区购买60平米住房,在洪山区购买40平住房,则累加面积达到100平米,可任意选择落户江岸区或洪山区。 2、主城区、远城区无法累加。如:在江岸区购买60平住房,在东西湖购买40平住房,面积则无法累加,并无法在其中一区落户。 3、购买二手房要确定前房主是否在此房源落户。如果前房主已经落户则你无法落户,如果前房主已经将户口迁走,购房者就可以落户。 还有学历落户:除了买房落户,这可以算得上是最简单省事的落户方式,因为准备的材料相对比较简单,办理时间快,外地“3有青年”(有学历、有活力、有工作)落户武汉首推这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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