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公民身份证法》和《公安机关办理户口工作规范》的规定,任何公民符合下列条件都可以按照要求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1、“三投靠”,指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未婚子女投靠父母)。 2、公民因工作调动。 3、在落户地投资、购房。 在办理迁入手续时,要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办理部门:落户地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和公安局户政管理科。 二、办理时需要携带的资料: (一)因“三投靠”办理时需要的材料。 1、迁入人员户籍证明; 2、被投靠方的房产证; 3、夫妻投靠的,需要结婚证,离婚后再婚的,须提供法院离婚判断书; 4、父母投靠子女的需要派出所提供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或者单位档案复印件; 5、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需要提供《独生子女证》或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证明,成年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6、迁入人身份证和随迁人员身份证; 7、跨省投靠须填写《省外人口迁入呈批表》。
针对外地三投靠落户政策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杭州市最新实施的投靠落户政策包括夫妻投靠落户、老年投靠落户、未成年子女投靠落户和部队随军家属投靠落户四类。 一、夫妻投靠落户条件 1、夫妻婚龄满2年(含2年); 2、在杭州的一方有杭州合法固定住所,且人户一致; 3、另一方持有在杭州申领的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满足以上条件,可自愿申请投靠在杭配偶户口处。 二老年投靠落户条件 80周岁及以上: 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投靠在杭子女,不受“身边无子女”及《浙江省居住证》条件限制,可以自愿选择投靠在杭城镇有合法固定居住所的子女。 80周岁以下: 1、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持有在杭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外地身边无子女,子女全部或大多数在杭州市区;本人或子女在杭州市区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请投靠在杭子女。 2、杭州地区有子女,外地也有子女的,按“就小城市、就多数子女”原则投靠; 3、夫妻双方原籍在杭州市区,因工作调动在其他地区离退休,有子女在杭州市区的,满足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可回杭投靠; 4、外地老年夫妻投靠在杭子女,应由夫妻双方同时申请迁入,不能因此造成新的夫妻分居(丧偶、离婚的除外)。 三、未成年子女投靠落户条件 1、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户口在大中专院校的除外); 2、父母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 四、部队随军家属投靠落户条件 部队干部、士官家属随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办理家属农转非: 1、军龄满15年; 2、副营职或技术十一级以上; 3、年龄35周岁以上; 4、现役 五、六级士官。
夫妻投靠落户政策是指夫妻投靠的,不受职业、年龄、婚龄、人才中介机构、人才储备机构、固定住所、户口类别等限制,就可以办理户口相互投靠迁移落户。只要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即可凭借着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投靠地办理入户。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