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局的做法是明显错误的.你于2002年9月考上西北师范大学进修时,学校是同意的,并没有向你说明进修要扣工资.实际上也是工资照常发放的.这就说明你们双方在带薪进修的问题上,意思表示是真实明确的. 二、你去教育局办理调档案手续时,教育局不给办理,并要求"交还西北师范大学进修期间两年的工资"的理由是不充分的.
针对西北师范大学毕业后教育局不给办理进修期间的工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师范生公费教育是指省政府在江西师范大学等省属师范大学面向师范专业本科生实行的,由省财政在其毕业到岗后一次性补偿在校四年所缴纳学费、住宿费的培养管理制度。接受师范生公费教育的学生(以下称公费师范生)由省属师范大学按照《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进行教育培养,在校学习期间和毕业后须按照有关协议约定,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