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者可以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的规定,参股上市内资证券公司。参股的途径有两种: 一是境外投资者与上市内资证券公司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持有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上市内资证券公司在外资依法参股后,其经批准的业务范围不变。在控股股东为内资股东的前提下,上市内资证券公司不受至少有一名内资股东的持股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的限制。 二是境外投资者可以依法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有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在此情况下,境外投资者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达5%以上(含5%)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履行报告、暂停交易等义务。中国证监会依据《证券法》第129条的规定,对境外投资者持有证券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资格进行审查。股东资格未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境外投资者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将其持有的上市内资证券公司的股份降低至5%以下。 单个境外投资者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的比例不得超过20%,全部境外投资者持有(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的比例不得超过25%。
针对境外投资者参股上市内资证券公司,有哪些条件和程序?,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2、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3、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4、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3年,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