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新成立企业的社会保险登记如何办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一、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如果是新成立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二、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登记事项。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三、个体工商户等办理登记事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保开户流程: 1、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到社保局申请开户。 2、索取表格,填写公司参保人员名单,并复印参保人员身份证号码。 4、由社保局确定员工缴费标准后,到地税部门开票。 5、到建设银行(有的地方为农行)交钱。 6、最后带缴费凭据回社保局登记即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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