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夫妻间生活受害人可以提供有关证据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1.“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2.嫖娼被查处,警方的笔录。3.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对其生活作风进行处理的材料。4.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博客、qq聊天记录等最好先做一个公证,再提交给法院为宜;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一起用数码相机拍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5.捉奸在床的证据,这类证据搜集难度大,可以采取拍照、录像取得,但是要注意不要侵犯隐私权。6.人民法院对一方认定重婚的的法律文件。7.夫妻双方就婚外情交涉的录音资料。8.夫妻一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或照片。9.物管人员、邻居、街坊人员、亲朋好友等的证人证言。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新住址接收的信件;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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