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及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对此从法律上确定了赔偿责任主体——婚姻中的过错方,没有对婚姻外第三人的责任予以界定。 并且,从感情角度讲,第三者的介入也只是导致婚姻破裂的外在因素,真正主导婚姻是否存续的根本原因在于婚内的双方当事人,第三者的介入不必然导致婚姻的破裂,如果没有婚内有过错一方的内在因素,也不会导致婚姻的破裂,第三者并非完全过错的责任主体。所以婚内无过错一方要求婚外第三者赔偿的要求于情、于法都缺失一定的要件。 根据这种情况,如果婚内无过错方确实遭受损害的,应依法向婚内有过错的当事人要求损害赔偿,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对第三者我们只能从道德上对其予以评价、谴责。
针对想起诉第三者重婚,但是证据不够充分,想问一下,如果我诉讼失败,会不会让对方告我诬陷罪,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想离婚但对方不同意可以起诉离婚,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且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法院确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的,即使对方不同意,也是会准予离婚的。
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主张离婚的一方当事人,只要有足够的证据,离婚成功的概率就会增大。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主张离婚的一方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夫妻已经分居两年;主张离婚的一方可以为另一方提供一些不良的生活习惯。例如另一方有家庭暴力,或有婚外情,在恋爱期间与他人同居;主张离婚的一方可以就婚姻关系中另一方的过错提供其他有力证据。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只有在当事人提出离婚诉讼时,才判决当事人准许离婚。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