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和《女职工劳动特殊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不得予以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二:很明显,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辞退,当事人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给予经济赔偿金。相关法律依据如下:(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如果劳动者要求赔偿,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2)劳动合同法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金为: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工作不满六个月,按半年计算。(月工资指合同终止或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针对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不解除劳动关系要赔偿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怀孕期间除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有赔偿。法律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违反此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即员工工作每满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没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