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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都需要带的材料如下: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屋产权过户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1.登记机关,房屋产权过户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2.登记材料,房屋产权过户的应当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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