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岗位突发脑溢血死亡或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视同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一)项规定,职工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脑溢血死亡,或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视同工伤。在48小时之外死亡以及存活的按因病办理。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针对在工作期间突发脑溢血死亡能否认定为工伤,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员工因工作受伤而突发脑溢血死亡或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属于工伤,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赔偿。赔偿的项目有医药费、住院费以及误工费等费用。但是如果是突发脑溢血,没有死亡的,不属于工伤。
工作时间突发脑溢血死亡不算工伤。脑溢血属于疾病,不能认定工伤。突发疾病认定工伤的情形只有一种;可以由用人单位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申请的,可以在受到伤害的一年之内去申请,需要到当地的劳动部门,提交相应的材料。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