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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不能约定必须履行的条件有哪些

2023-09-22 08:4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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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9-22 回复

专业分析:

第二百三十一条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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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履行合同的条件有: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终止履行合同有以下条件: 1、合同已经履行完毕; 2、权利义务同归于一人; 3、当事人依法解除合同; 4、债权人免除债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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