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因利润不足而被限制退伙,其他合伙人是否有权退伙?,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根据法律规定,普通合伙人入伙的条件是: 1、协议约定优先; 2、如无约定,则需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订立书面合伙协议,原合伙人如实告知合伙企业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 另外,在司法实践中,退伙的三种情形有: 1.自愿退伙。合伙人按照自己的意愿,主动提出退伙而退出合伙企业,丧失合伙人资格。 2.法定退伙。出现法定情形时,合伙人资格当然消失,也称为当然退伙。 3.除名退伙。出现法定事由或约定事由时,其他合伙人决议将某一合伙人除名,使其非自愿地丧失合伙人资格。
合伙人退伙后,仍应依照法律规定对合伙企业对外的债务承担相应责任。但是,合伙人内部可以协商一致,退伙的合伙人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追偿方式、追偿比例也可以协议约定,当然,该协议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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