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他为失踪人。宣告失踪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主体条件: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被宣告失踪的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公民和法人。(二)客体条件:1.有下落不明的事实。如发生洪水、地震、战争等情况。如果知道某人在某地,即使很久没有回来,也不能认为失踪。2.下落不明必须满两年。其中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算。(三)形式条件。申请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不得口头申请。必须经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失踪,任何单位与个人没有这个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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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侦立案后的流程如下: 1、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 2、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3、对于侦查终结的案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向法院提起公诉; 4、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判作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行使侦查权的机关有: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军队保卫部门、海关缉私部门。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卫部门对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行使公安机关的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的职权的决定》军队保卫部门对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可以行使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安机关的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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