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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设施内容貌和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2022-05-08 20: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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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5-08 回复

专业分析: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影响轨道交通设施内容貌和环境卫生行为之一的,由轨道交通经营单位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根据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擅自堆放杂物、停放车辆、兜售商品或者派发印刷品的,处以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二)吸烟,随地吐痰、吐口香糖、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在车站付费区、列车内饮食,或者携带严重异味、易污损设施物品乘车的,处以一百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罚款;(三)随意涂写、刻画、张贴或者悬挂物品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四)拾荒、卖艺、躺卧、踩踏坐席的,处以五十元罚款;(五)损坏灯箱、多媒体屏、墙贴、玻璃贴、看板等广告宣传设施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轨道交通经营单位执法人员应当依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省、市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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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12月25日省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为了加强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的办法。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公民应当爱护公共环境卫生,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随地吐痰、排便、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塑料制品、一次性餐食(饮料)、餐具等废弃物; (二)不得在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墙、楼梯、树木、电线杆和其他室外设施上油漆、描绘、张贴。宣传文章; (三)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吸烟的场所不得吸烟; (四)不要占用绿地,不要随意摘花、水果或踩踏。践踏草坪,破坏绿色设施; (五)对农村垃圾进行分类。不得将垃圾倾倒在指定的地方。垃圾或其他废物; (六)不按照规定在城市建成区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禽、牲畜,饲养宠物,并采取措施防止对环境健康和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影响; (七)不得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 (八)不得违反规定在露天焚烧秸秆、落叶、树枝、干草和垃圾。禁止在禁区内露天烧烤垃圾和其他产生烟气污染的物品; (九)不得在指定区域外烧鬼纸、扔祭品; (十)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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