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核准、备案的项目,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主体应当在有关情形发生前向出具该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的机关提出变更申请:(一)投资主体增加或减少;(二)投资地点发生重大变化;(三)主要内容和规模发生重大变化;(四)中方投资额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原核准、备案金额的20%,或中方投资额变化1亿美元及以上;(五)需要对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有关内容进行重大调整的其他情形。核准机关应当在受理变更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变更核准的书面决定。备案机关应当在受理变更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变更备案的书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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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并购适用我国的法律规定。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应遵守中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遵循公平合理、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造成过度集中、排除或限制竞争,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公司变更注册资金分为两种,一种是公司的实缴资金变更一般是公司需要去做招投标或者去签合同,对方对实缴注册资金有要求,这种除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变更外,其次还需要再重新实缴一次(减资除外)。另外一种就是只是把营业执照上面的注册资金给变了不需要实缴资金。简单点说就是实缴制变更注册资金和认缴制变更注册资金。准备好下列资料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应包括: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和出资方式,修改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 4、公司章程修正案;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就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所有权转移的方式、期限在章程中做出明确的规定。 5、验资报告; 6、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提交国家授权部门的批准文件;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8、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在报刊刊登的减资公告和载明债务清偿结果及债权债务处理方案的股东会决议;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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