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证明的用途有哪些呢 1、移往殡仪馆办进馆手续; 2、火葬场登记或公有墓地土葬申请或灵骨塔购买; 3、户籍所在地户政事务所除户; 4、病故本人有劳保,领取葬津贴; 5、病故本人有农保,领取丧葬津贴; 6、病故本人有公保,受益人可申请36个月死亡给付; 7、病故本人有商业保险,依所买契约理赔; 8、病故本人有福保,需向户籍所在地公所办理; 9、领取荣民退辅丧葬补助费; 10、定期存款除户后,解约提款; 11、不动产过户转移与缴交遗产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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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证明是一种证明所指自然人已经死亡的文件或证书,其目的在于由政府等机构确定其已死亡,以办理其他相关的手续事项。办理公民死亡注销手续时,缴销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单身独户的,还应收缴居民户口簿。
1.移往殡仪馆办进馆手续。 2.火葬场登记或公有墓地土葬申请或灵骨塔购买。 3.户籍所在地户政事务所除户。 4.病故本人有劳保,在二年内皆可办理,超过即不受理。本人死亡给付:被保险人死亡,按其死亡当月起前六个月(含事故当月)平均月投保薪资发给5个月丧葬津贴。 5.被保险人因普通伤病死亡,按其死亡当月起前六个月(含事故当月)平均月投保薪资发给家属津贴。家属死亡给付(丧葬补助费,不管被保险人是否有劳保):丧葬津贴按家属死亡之当月起前六个月(含事故当月)被保险人平均月投保薪资,父母或配偶死亡时,发给三个月。 6.病故本人有农保,受益人在二年内可申请15万3千元的丧葬津贴。 7.病故本人有公保,在五年内皆可办理: 因公病故(职业伤害):受益人可申请36个月死亡给付。 非因公病故:受益人可申请30个月死亡给付;但若投保20年以上,亦可申请36个月死亡给付。 8.病故本人有商业保险,依所买契约理赔。 9.病故本人有福保,需向户籍所在地公所办理。 10.荣民退辅丧葬补助费,退役荣民有终身俸可领3个半月死亡给付;无终身俸可领2万到3万元死亡给付。 11.定期存款除户后,携带户籍誊本与死亡证明书1张,解约提款。 12.不动产过户转移与缴交遗产税(只需准备除户后的户籍誊本即可,不需死亡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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