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请问遗嘱继承人的范围,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遗嘱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和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遗嘱继承人的范围有: 1、配偶、子女、父母; 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4、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