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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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陪产假由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国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比如:江苏省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湖南省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
关于男职工陪产假的相关规定:比如湖南省内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而江苏省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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