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的分割方式: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限于以下情形:(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由于住房公积金不是现金和使用受限制,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没有以上所说的法定事由的出现,公积金所有权人是没有理由将住房公积金从帐户中提出的,也就是说资基金没办法变现,这往往成为离婚案件中抗辩方拒绝分割住房公积金的一个理由。 对此,应当采用经济补偿的方法进行分割,也就是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公积金帐户上的资金数额进行累计,对属于要求分割一方的数额以用现金补偿,不需要动用帐户上的数额。
针对住房公积金的分割方式有哪些,离婚时住房公积金的分割方式是什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住房公积金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处理。对于仅有一方持有公积金的,通过经济补偿的方法对对方进行补偿。
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案件中可以分割。只有在分割时,要严格区分时间是婚前获得还是婚后获得,只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才能分割。对双方剩余的住房补贴或公积金,按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剩余资金总额和累计公积金除以双方的金额计算。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